【本報綜合報導】6月10日,福建法治報上刊登滕某的公開道歉書,滕某對自己非法採摘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5月30日,武夷山市法院公開宣判滕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這是自去年10月武夷山國家公園被列入第一批國家公園名單後,首例涉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刑事案件。
武夷山國家公園保存了地球同緯度最完整、最典型、面積最大的中亞熱帶原生性森林生態系統,是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關鍵地區,是世界人與生物圈保護區,已知植物種類有3728種,各類動物有5110種。是珍稀野生動植物的基因庫,被譽為「鳥的天堂」、「蛇的王國」、「昆蟲的世界」。
金線蘭,因葉片上有金黃色的美麗網脈而得名,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今年1月,滕某聽說金線蘭具有較高的藥用價值,獨自一人騎摩托車從江西來到武夷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武夷山市洋莊鄉大安源景區某山場,徒手在岩石上採摘了金線蘭,後被巡邏的國家公園執法人員現場查獲。
「滕某在武夷山國家公園範圍內共採摘了7株金線蘭。」審理法官徐榮富表示,其行為不僅觸犯刑法,還造成國家公園生態環境破壞及生物多樣性的缺失,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此,武夷山市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經審理,武夷山市法院以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滕某拘役五個月零十天,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法院支持檢察院的訴訟請求,判決滕某賠償非法採摘的7株金線蘭的生態植被修復費用550元,並在判決生效起10日內在省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滕某悔悟道:「之前知道金線蘭是保護植物,可以做藥材,就到國家公園裡去採摘,但不知道這是犯法。我認罪認罰。」滕某表示服從判決,繳納了罰金、修復費等,並在省級新聞媒體上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