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客家母親河」龍岩汀江獲立法保護。福建省龍岩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達武6月1日向記者表示,汀江獲立法保護,將強化汀江流域礦產資源、森林資源和文化遺產保護,推動汀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
汀江是福建省第三大河、龍岩市第一大河,是客家人的世居地,被稱為「客家母親河」。5月31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龍岩市汀江保護條例》(簡稱「條例」)。
李達武介紹,近年來,汀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成效明顯,但仍存在部分河段水環境質量不穩定、協同管理機制不順暢等問題。
該條例適用於在汀江流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以及汀江流域各類生產生活、開發建設活動,將建立汀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並推動健全和完善汀江——韓江跨省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促進生態保護地區和受益地區的良性互動。
條例要求,加強汀江流域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傳統村落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碼頭、古橋、古渡、古灌溉工程等水文化遺產以及農耕文化遺產、地名文化遺產等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