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基金和人才來泉,推動泉州市實體經濟發展,《措施》提出哪些重磅獎勵?多層次基金體系將如何助推泉州市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如何優化泉州基金業生態圈?近日,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就《措施》部分亮點內容進行瞭解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今年6月末,泉州市共有私募股權基金及私募股權、證券基金管理人339家,資金規模880億元(人民幣,下同)。為吸引更多基金集聚,夯實基金穩健落地泉州的“奠基石”,《措施》從落戶、經營、人才、用房等方面吸引基金機構來泉發展。
《措施》新增對基金註冊及資金落地的獎勵。基金經營實繳註冊資本(實際募集資金)規模達到1億元的,可申請獎勵。按基金類型,根據相應實到資本(實繳出資額)進行分檔獎勵,公司制基金最高獎勵1000萬元,合夥制基金最高獎勵900萬元。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各檔落戶獎勵金額均高於中國其他地區同類型水平,且無管理人和基金“雙落地”要求。
在經營獎勵方面,《措施》將基金及管理人的地方財政貢獻獎勵比例提高至95%,獎勵範圍擴大至企業所有地方財政貢獻。
針對泉州市基金聚集區的發展情況,《措施》在中國率先提出基金集聚區運營獎勵。支持各縣(市、區)通過購買服務、補貼激勵等方式,招引優質機構負責基金集聚區運營,泉州市政府按縣級實際支付購買費用或補貼的20%給予補貼,當年度最高可達200萬元。鼓勵運營機構開展基金招商工作,由受益財政按入駐園區基金、基金管理人的地方財政貢獻給予最高5%獎勵。
《措施》還著力吸引境內外優秀投資管理團隊在泉州創業發展。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自任職的第二年起,由受益財政按其工資薪金地方財政貢獻的100%給予獎勵,最高可享每月3000元租房補貼。高級管理人才、中層管理人才(非持股20%以上的股東或實控人)按照人才“港灣計劃”被確認為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的,可享受住房、落戶、子女教育等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在補助機構辦公用房方面,《措施》大幅提高補助金額。基金機構購房補助由購房合同價的3%提高至10%,租房補助由年度租金的20%提高至30%。
“除了基金落戶獎勵,我們還有投資獎勵、招商獎勵和風險補助等一套‘組合拳’,引導各類基金助力泉州市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泉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
為鼓勵基金投資泉州市企業,《措施》提出,各類基金(剔除市、縣兩級政府、國企出資部分)投資泉州市非上市企業1年(含)以上且實施投資當年度對泉州市非上市企業投資總額超過2000萬元的,泉州市政府按投資總額的1%對其基金管理人給予獎勵,同一投資標的獎勵最高可達1000萬元,同一管理人當年獎勵最高可達2000萬元。
泉州市還將發揮基金的招商引資功能,《措施》鼓勵各類基金(剔除市、縣兩級政府、國企出資部分)引導其投資的泉州市域外實體企業遷入泉州市。泉州市政府按企業新增實到資本的1%給予基金管理人獎勵;被投資企業在泉州新設子公司的,泉州市政府按子公司實到資本的0.5%獎勵。單家基金管理人當年度招商獎勵最高可達1000萬元。
《措施》鼓勵基金開展天使投資,鼓勵“投早、投小、投新”,並提出相應的風險補助辦法。
《措施》提出,泉州市將以市、縣、國企母基金為核心,建立多層次政府引導型基金體系,打造政府引導型基金矩陣。泉州市將主動對接國家級基金、頭部股權投資機構、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和世界500強企業。支持國企圍繞泉州市重點發展產業,設立市場化母基金及各類基金,推進“鏈主企業+產業基金+龍頭項目”合作模式,與各縣(市、區)、產業資本發起設立並購基金,開展並購重組、收購上市公司控股權。
《措施》提出,支持境內外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機構來泉州合作。泉州市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最高可出資40%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子基金,並給予低價回購、超額收益80%讓渡、補虧等優惠措施。將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納入績效指標,鼓勵各縣(市、區)、市級國資集團公司積極開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設立規模10億元的創業天使直投基金,面向符合條件的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企業開展不超過2000萬元的“普惠型”投資,被投資企業創始團隊可按年利率6.5%回購政府出資部分持股的50%。
《措施》提出圍繞優化政務服務、設立基金智庫,以及建立市、縣招商聯動和基金會商機制等方面,進一步優化基金業營商環境。
鼓勵各縣(市、區)根據自身情況開展金融集聚區建設,創新園區運營管理模式,制定扶持政策引導基金等金融業態集聚,為各類基金提供多元化選擇和拎包入住服務。推行私募基金“綜合研判會商”機制,優化辦理流程,提速增效工商登記註冊服務,推進“不見面辦理”“一站式”落地及獎勵申報服務。
為支持基金落地以及基金招引的項目落地,泉州市將建立市、縣招商聯動和基金會商機制,統籌協調各縣(市、區)、國企要素資源,加大對基金“募、投、管、退”全週期的扶持力度;建立基金“智庫”,聘請知名股權投資機構核心專家擔任市政府基金顧問,開展行業發展指導、政策宣傳、重大項目及基金招引等工作。
為充分發揮泉州市民營經濟發達,海內外泉商、僑資眾多的優勢,泉州市還將著重吸引泉籍資金回流在泉州設立各類基金及投資主體。一是支持推廣家族辦公室模式,靈活運用信託、保險、基金、債券等產品開展資產配置和實業投資。非基金類投資主體可參照基金獎勵標準的80%申請基金投資、招商、地方貢獻獎勵。二是爭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打通跨境雙向投資通道,進一步吸引海內外知名投資機構在泉集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