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方面
1.優化台胞出入境證件辦理。在台胞台企較為集中的160個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證件辦理業務,台胞可就近辦理。在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增設60個“台胞台企專窗”,即來即辦。
2.為台胞辦理台灣居民居住證提供便利。將台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優化至5個工作日。拓展台灣居民居住證線上註冊、實名認證的應用,為在閩申領居住證台胞提供便利。
3.便利台胞在閩交通出行。65周歲及以上台胞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福州長樂機場、廈門高崎機場、6個對台客運碼頭及所在地5個道路客運站、人流量較大的10個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交通場所設立台胞服務窗口,為台胞提供交通引導、出行諮詢等服務。
4.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線上管理平臺”。在“品尚征信”“福建金服雲”微信公眾號等多渠道設置申報入口,通過“閩政通”授權實名認證,讓數據“多跑路”,讓台胞台企“少跑腿”,進一步創新對台征信服務。
(二)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
5.實行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一清單、三優先”管理。建立“一個清單”,即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清單,根據實際情況,納入各級重點項目或參照重點項目管理推進。實施“三個優先”,即“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加大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保障力度,全力推進項目實施。
6.推出“台農貸”線上辦理升級版。面向在閩創業台灣農民,由廈門銀行開展“台農貸”線上辦理。最快15分鐘可審批通過。
7.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相關企業在台灣地區經營時間可納入品牌字號創立年限的計算範圍。相關企業獲評“福建老字號”後,將優先參與福建省組織的老字號嘉年華、品牌文化節及相關主題展會和促消費活動,優先推薦參評“中華老字號”。
(三)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方面
8.福建省各地市為來閩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目前,福州、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等重點區域已推出約2000套住房(含免租房、公共租賃房等),其他地市也將提供相應類型住房。
9.擴大直接采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範圍。新增一批職業技能資格采認項目,將電切削工、農產品食品檢驗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等16個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采認範圍,采認項目從現有34個擴大到50個。
10.將在閩台灣教師納入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引導台灣教師同步提升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在職稱晉升、培訓、評先評優等方面傾斜。放寬台灣教師參評條件,在台企業工作經歷時長不作硬性要求,在台取得的相關職業教育或技術技能證書可作為認定依據。
11.深化閩台鄉建鄉創合作。每年安排獎補資金支持100個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推動更多台灣建築師(含文創)團隊參與福建鄉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的合作項目第二年可再申請一次獎補。在此基礎上,2024年起每年安排省級財政獎補資金擇優啟動3個樣板縣、13個樣板集鎮、13個樣板村創建,為台灣同胞參與福建鄉村振興提供支持。
12.平潭綜合實驗區開通台資企業註冊業務“全程網辦”。在平潭綜合實驗區新設立的台資企業可參照內資企業註冊“全程網辦”做法,通過自主申報、實名認證和電子簽名等線上操作,最快3個小時內即可獲批營業執照。
(四)推進涉台法治建設方面
13.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重點針對船員權益、海商合同履行、水上交通事故等方面糾紛,為台胞台企提供海事法律諮詢、公益法律宣講、解紛調處等“一站式”法律服務。
14.提供台灣地區法律查明服務。在“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務網”專門設置“台灣地區法律查明”模組,為台胞台企提供查明服務。台胞台企可直接向受訴法院提交查明申請,解決涉台審判實務中台灣地區法律查明難題。
15.拓展台灣同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渠道。為台灣地區法科學生到福建檢察機關實習實訓提供崗位,2024年計劃安排50人次。為台灣地區法學界人士到福建兩岸檢察交流中心、平潭涉台特色檢察教育培訓基地等交流培訓提供渠道,2024年計劃安排50人次。
以上15條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準備。下階段,福建省將進一步深入研究,繼續出臺一系列相關政策舉措,切實給廣大台灣同胞帶來真真切切的便利和實實在在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