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二條措施促進入境旅遊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5日消息,《福建省促進入境旅遊高質量發展 打造世界知名旅遊目的地的若干措施》已於近日印發。這是近年來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首次制定出台專項入境旅遊政策,也是首次設立專項入境旅遊獎補資金。
措施通過加強入境旅遊宣傳推廣、暢通境外遊客入閩通道、豐富優質入境旅遊產品、提升入境旅遊服務品質、強化要素保障五個方面十二條舉措全面推動全省入境旅遊工作提質增效。
措施提出,著力全域優化提升入境旅遊環境,加強部門聯動、省際聯動、市縣聯動、政企聯動,優化交通、口岸、通關、景區便利設施和消費環境,鼓勵重點旅遊城市、省內機場口岸等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推動文旅場所各類證件便利化應用,提升國際通信服務水平,便利入境遊客在閩支付,強化入出境口岸建設,提升入境旅遊工作合力。借助海外文化和旅遊機構、國際友好城市和華人華僑等資源優勢,構建文旅「大外宣」格局。著力打響「海絲起點 清新福建」品牌,加強與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協作及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等國際平台合作,統籌全省文旅資源,創新實施「清新福建」全球文旅推介官認證計劃、「小馬可·波羅」福建文旅推介官全球招募計劃,開展百名國際旅行商福建踩線行動,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和兩岸流行文化中心,鼓勵採用創意廣告、短視頻、遊戲等方式爭取「破題出圈出海」,推出個性化、一程多站的入境旅遊精品線路,提升智慧文旅水平,持續打造世界級文旅品牌和旅遊景區。
措施還激勵各類主體共同做熱入境旅遊市場,著力加大入境旅遊增量獎勵扶持:對全年組織接待境外入閩過夜團隊遊客不少於3000人次、配有外語導遊、接待境外入閩過夜團隊遊客位列全省前十名且增長率位列前五名的旅行社,每家給予40萬元至60萬元的獎勵;對吸引境外機構來閩舉辦文藝演出、研學活動、企業培訓等活動的企業,全年以上活動累計接待過夜的台港澳客人不少於2000人次或外國客人不少於1000人次的,給予排名前十的每家企業一次性20萬至40萬元獎補;鼓勵旅行社赴境外參加列入省文旅廳名錄的重要國際性旅遊展會,對在購買展位、統一布展、宣傳營銷等方面全年支出不少於40萬元且年接待來自旅展所在國家(地區)來閩過夜遊客年增長率不少於15%的,經省文旅廳核准後,按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予獎補,每家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60萬元。(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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