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福建發佈第4批政策措施

在27日於福州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福建官方發佈第四批政策措施,進一步關切台胞台企訴求,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佈以來,福建舉辦系列新聞發佈會推動意見落實落細。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介紹,意見發佈以來,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後發佈三批45條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響。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個方面17條。
在促進閩台服務業合作方面,5條措施分別是:試點允許台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鼓勵台灣工業設計機構在閩開展業務;支持馬祖企業來福州從事商貿服務業;支持台胞台企參與莆田生技醫療產業合作;支持台胞台企開展林業碳中和合作。
在支持對台農林漁業發展方面,共有6條措施:支持台灣農民創業園發展;加強台企涉林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保障;支持台胞參與寧德海洋漁業養殖合作;支持在閩台企發展綠色食品;為在龍岩發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產業集中區投資興業。
支持在閩台胞更好發展方面,出台6條措施:新增第四批直接採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目錄;建立台胞評選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綠色通道;支持台胞參加福建省級重要創新創業賽事;支持台胞到寧德鋰電行業就業發展;便利台胞線上換領、補領台灣居民居住證;設立「閩台婚姻家庭服務專線」。
陳志勇表示,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工作準備,各政策措施的辦事窗口、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也將同時公佈。(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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