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福建省龍岩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炎洪25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加強客家文化保護立法工作,有助於進一步保護傳承發展好閩西客家優秀傳統文化,留住海內外客家人共同的文脈和鄉愁。
24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龍岩市客家文化保護條例》(簡稱《條例》)。此前,龍岩市人大常委會已於7月29日通過了《條例》。
龍岩是「客家祖地」,蘊藏著豐富的客家文化資源,也是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實驗區。該《條例》明確,所稱「客家文化」是指南遷的中原漢人在社會歷史活動過程中,將中原文化與閩粵贛地區土著文化相互交流、融合、積澱而形成的,以客家方言為母語,具有鮮明漢族客家民系特色,體現客家人文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稱。
蘇炎洪表示,豐富的客家文化是龍岩重要的城市名片,但保護好、傳承好客家文化需要科學指引、法制保障。在弘揚客家文化,推動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過程中,亟需一部地方性法規。
客家文化遍佈全球,為了促進溝通和交流,《條例》規定,鼓勵和支持舉辦保護、傳承客家文化的重大文化活動,加強與梅州、贛南等其他客家地區、港澳台以及海外客家群體和組織的文化交流合作,開展聯誼活動。
《條例》指出,支持引進港澳台地區客家文化研究、創作、表演、傳統技藝、文化服務等方面的人才。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地區人員可以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享受與本市傳承人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