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作為世界遺產城市、中國著名僑鄉,福建泉州1月1日起正式施行《泉州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以守護海內外閩南人的共同精神家園,助推世界遺產保護上新台階。
作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閩南文化起源於中原,發展於福建南部以及台灣地區,融合併體現了閩越文化、中原文化、海洋文化、外來文化的神韻和精髓,經過閩南人的代代傳承、弘揚與創新,並隨先人「下南洋」的腳步傳遍天下,成為極具鮮明特色的地域文化,是海內外閩南人共同的精神家園。
2007年,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泉州、漳州、廈門)設立;2019年底,實驗區順利通過驗收,中國文化和旅遊部正式公佈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泉州)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據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統計數據,自2019年以來,泉州已累計投入專項保護資金6237.2萬元人民幣,在加大泉州古城等重點區域保護力度的基礎上,有效助推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及非遺保護傳承工作。
為傳承歷史文脈,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泉州通過文化生態保護立法,固化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辦法》分5章、共30條,從健全非遺保護制度、加強文化生態保護、促進文化遺產合理利用等方面入手,維護和培育閩南文化生態。
泉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擁有世界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5項,是中國唯一擁有聯合國三大類非遺項目的城市。根據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同的存續狀態和發展現狀,《辦法》提出分類保護措施:對瀕臨消失的、活態傳承較為困難的代表性項目,採取搶救性保護措施;對受眾較為廣泛、活態傳承基礎較好的代表性項目,採取傳承性保護措施;對借助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可轉化為文化產品或者服務的代表性項目,實行生產性保護。
《辦法》提出,堅持保護優先、整體保護、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合力,共同保護、傳承和發展閩南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