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食福」習俗 共享新年福氣

【本報綜合報導】2月1日上午,農曆正月十一,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景山街道梧橋社區檀林社熱鬧非凡,村民們早早起床殺「福豬」,隨後陸陸續續挑祭品到福山上祭拜,上福山、分「福肉」「福湯」,以紀念開漳聖王陳元光,共享新年福氣。


據龍文區開漳聖王文化研究會會長陳建生介紹,「『食福』這個民俗活動一年一度。相傳公元670年,開漳聖王陳元光祖母魏太母馳援陳政,正月十一,魏太母途經荒無人煙的檀林時,曾在福山上宰殺生豬設壇祭天祈願。天公拜完之後剩下來的肉,就分給圍觀民眾吃。」
「後來一支陳氏族人從北溪遷移到檀林後,便延續魏太母的做法,並繼續以農曆正月十一為期,在福山祭天祈福,並將煮熟的鹹肉及肉湯分給族人,取名『食福』,也叫十一福。據傳,閩南的『食福』習俗便是從這裡衍生出去的。」陳建生說。

閩南「食福」習俗。

如今,每年正月十一,檀林社都會舉辦一年一度的「食福」民俗活動。其間,村民將「福豬」引上福山,宰殺、煮成鹹肉後,切塊分成多份。祭天後,連同4口大鍋裡的「福肉湯」分發族人以及自願參加祭祀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一來祈願國泰民安、共享福氣,二來也是紀念開漳聖王陳元光及其父親陳政、祖母魏箴。
據悉,檀林正月十一「食福」的民俗活動已於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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