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舉行的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批准《「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旨在加強「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促進泉州歷史文脈的傳承,發揮世界遺產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2021年7月,「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為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泉州世界遺產,泉州市出台了《關於加強泉州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完善世界遺產相關法規制度,並於2023年啟動立法工作。
今年10月20日,《「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條例》經泉州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並報請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陽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介紹,制定該條例將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對提昇泉州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水平、打造世界遺產保護利用典範城市具有重要意義。
該條例明確,泉州世界遺產,是指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系列遺產,由22處代表性史跡及其關聯環境所構成的整體。
該條例對世界遺產活化利用進行專章規定:一是促進傳承利用,列舉多項推動世界遺產活態傳承和活化利用的措施。二是推進共治共享,要求政府統籌協調世界遺產保護與城市發展、民生改善的關係,保障原住居民生活發展權利,促進遺產保護共治、成果共享。三是推動文旅融合,鼓勵開發具有泉州特色的世界遺產旅遊產品;明確盤活利用低效、閑置資源資產,引進培育遺產相關的文化旅遊項目。四是加強宣傳推廣,要求打造「宋元中國·海絲泉州」特色品牌,每年7月25日集中開展宣傳活動等。
該條例稱,加強多語種展示宣傳,拓展對外交流平台,擴大泉州世界遺產的影響力。
福建農林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屈峰認為,此次立法是泉州主動接軌並豐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國際規範的重要實踐,將進一步提昇泉州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水平,也將為福建海洋文化的創新性保護和創新性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