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叔涓福建報導】為了更加吸引台灣民眾前往大陸落地、落戶,願大大陸就學就業、創業,留得住、融得進,福建配合中央《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出臺鼓勵臺灣民眾到福建定居落戶,便利臺胞在福建生活發展等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簡稱「十項措施」),在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項措施」實施主要是讓台灣人進到大陸後,想定居落戶的人「願落盡落」、辦證「即需即領」,明確臺灣人可以向福建省內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十項措施」還包括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實行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臺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管道更加豐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據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隊介紹,「十項措施」實施後,臺胞在口岸即可申請五年期臺胞證,並通過寄遞方式領證,節約辦證時間,降低辦證成本。
此外,「十項措施」還推動臺胞證使用便利化,在福建省內擴大臺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豐富拓展應用領域,便利來閩旅遊、探親、商務、團聚等臺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網服務,便利臺胞在閩學習、工作、創業、生活。
同時,為了回應廣大臺胞對使用邊檢快捷通道的期盼,「十項措施」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資訊採集備案點,方便自願辦理採集備案的臺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今後兩岸民眾往來可以更便捷、通關通行更順暢。
廈門邊檢總站高崎邊檢站邊防檢查處介紹製出,「十項措施」實施後臺胞持用5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五通客運碼頭,平潭澳前對台客運碼頭,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琅岐對台客運碼頭、黃岐對台客運碼頭,泉州晉江國際機場、石井對台客運碼頭8個口岸就近辦理快捷通關採集備案,完成備案後,即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
「十項措施」還進一步優化了往來閩台船舶進出港邊檢手續程式,為包括臺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在內的所有往來閩台船舶提供網上預報預檢、7×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等通關便利,並為載運大宗物資、生鮮農產、民生物資的往來閩台船舶提供優先辦理邊檢手續的便利。